近10多年来,随着广东电力工程体制和投资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广东农村小水电成为社会资本关注的热点领域,开发速度明显加快,但由于相关法规滞后、监管缺位以及一些地方急于发展经济等多方面原因,出现了许多“无立项、无设计、无监管、无验收”的“四无”违规小水电站。
资料显示,广东省汛期发生防洪安全事故的水电站大都是违规小水电站。2013年8月14日,高州市大坡镇格苍村南天水电站蓄水坝发生崩塌事故,造成严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事后经调查认定,“8·14”南天电站蓄水坝溃坝事故是一起由有关涉事单位违法广东电力工程违规造成工程质量隐患引起溃坝的责任事故。2009年7月10日,英德市黎溪镇粗石坑水电站出现坝坡大面积渗水险情,后经调查认定,该电站工程没有做初步设计及其相关基建程序,也是违规建设工程,没有严格要求广东电力工程的准则执行。
由于种种原因,广东电力工程业中目前尚有部分小水电工程建成运行多年,却未办理竣工验收手续,严重影响小水电安全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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